一、研究、解讀相關評審評價標準,為醫院決策提供信息服務以及對外聯絡工作;
二、制定醫院評審評價工作方案,研究和落實不同準備階段的工作部署。
三、制定評審評價相關培訓計劃,并督促落實。
四、圍繞創建目標,組織各部門及科室開展督查與自查活動,及時反饋與整改,促進醫院管理、質量、安全、服務、運營等持續改進。
五、定期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準備工作的進展,并就特殊、共性等問題提交領導討論和決策,促進實際問題解決。
六、監督與考核各部門創建工作實施成效,對創建任務完成突出的科室提出獎勵建議。
七、做好評審評價的申報、現場驗收等協調工作,以及評價后遺留問題的整改、督辦與反饋。
八、為集團分院或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在等級評審、認證等方面提供各類咨詢、輔導、培訓等服務。